不可小觑的微公益

《河南日报》 (2012年11月14日 第 18 版)

  □邢志坚

  日前,在由中央文明办主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由许昌市青年民警张汇涛创立的“河南爱心公益联盟”荣登“中国好人榜”,充分彰显了民间“微公益”的强大力量。

  公益事业是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之一,但在许多人的眼中,“公益”只是企业或团体的慈善捐赠,平民百姓虽有爱心,但没有财力,“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涉足公益事业。然而,由一群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组成的“河南爱心公益联盟”却以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小事颠覆了“平民难公益”的传统观念。一群原本素不相识的普通人通过微博和网络自愿结合起来,把各自的微薄之力汇集成爱的暖流,无私地救助那些急需帮扶的困难个体,通过帮助找寻走失老人、捐助“再障”青年、关爱留守儿童、慰问救人英雄等一个个看似平凡琐细的小事、好事,一点一滴地增加着社会的“正能量”,弘扬着中华民族的美德正气,这不就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公益事业吗?

  “微公益”虽然起于民间,出身“草根”,然而其能量和作用却不可小觑。“微公益”的主体既非大官、大款、大腕,没有雄厚的财力和强大的社会资源,公益活动的规模也只是扶危救困、帮贫助难之类的小事实事,他们所有的只是自己的一己之力和仁爱的体温。可涓涓细流汇成大海,无数“草根”发起的“微公益”足以和官方主导的企业型公益、事业型公益相媲美,“微公益”所产生的“正能量”已成为我们这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推力。

  古人云:“莫以善小而不为”,“微公益”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小人物做小事,积小善成大德。英雄伟人的丰功壮举常人凡人难以企及,而扶起跌倒老人、护佑蹒跚稚童、施人一粥一饭、礼让残障弱者之类的善举,人人皆可为之。从这个意义上说,“微公益”降低了公益活动的门槛,为更多的平民百姓搭建了一个积极参与、乐于奉献的爱心平台,影响、吸引和带动越来越多的人投身社会公益活动,进而形成互助互爱、和谐向上的社会风尚。

  “微公益”正因其微小,特别需要来自各个层面的理解、鼓励与扶持。既然腾讯公司能给从事“微公益”活动的“河南爱心公益联盟”QQ群多次无偿升级,新浪微博也对这一“草根”团体发起的“微公益”活动积极推介,我们的政府部门和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为什么不能因势利导,帮助这些自发、分散、小型的“微公益”团体扩大影响,做大做强,从而实现“政府关爱”与“民间公益”有机结合、联动共赢呢?⑦10

河南日报舆论关注 18不可小觑的微公益 2012-11-14 2 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