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如何才能“减负”?

《河南日报》 (2012年11月20日 第 07 版)

  □薛世君

  在国际金融论坛第九届全球年会关于“中国收入分配症结与出路”的专题会议上,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原主任王健表示,应该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至一万元。(见11月19日《江南时报》)

  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有专家建议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既是出于对民生冷暖的感性考量,也是出于对拉动消费的理性分析。目前,个税“减负”已是迫在眉睫。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曾经显示,我国工薪阶层税收占个税总税负的50%,工薪阶层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税源。而在美国,将近50%的工薪阶层只承担了联邦所得税的5%,10%的最高收入者承担了个人所得税的60%多。旨在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反而让广大工薪阶层成了最大税源,的确是其尴尬之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个税“减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减负”之策,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正如王健所说,个人所得税占我国税收的比重,一般不超过7%,对比我国财政收入每年动辄10%~20%的增速来看,即便将个税起征点提到10000元,也不会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产生重大影响。

  二是实行平税制。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从3%到45%的9级累进税率。于是很多白领、工薪群体也得过一过个税的筛子,而高收入群体往往资源广、手段多,想方设法规避45%的高税率。如果实行平税制,个税就能摆脱“逆调节”的尴尬。俄罗斯在2001年由累进税率改为13%的单一税率后,个人所得税收入不降反增,该释放的压力释放了,该挖潜的挖潜了,一举多得。

  关键是,广大工薪一族如能个税“减负”,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应增加,自然就会拉动消费,扩大内需,进而推动经济内生性健康增长,经济盘子一大,税收收入也就随之增加,这才是良性发展之道。⑧6

  ●画中话

  “凡进必考”已成为中国公务员队伍管理的一种常态。在湖南新邵县,公务员若想得到晋升,除了要通过组织部门的各项考察外,还必须越过一道新“门槛”——通过一次有关法律、党纪、作风的任前考试。如果考试没有通过,领导干部则不予任用。⑧6(见11月18日 《北京青年报》)                  图/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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