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在特定心理支配下进行的,腐败也不例外。研究腐败心理有助于党政领导干部自省、自察和自律,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长效机制。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公职人员犯罪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的共有心态,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是走向犯罪的主要思想基础。具有贪婪心理的人,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收受贿赂、挪用侵吞公款。
二是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这种人虽然见钱眼开,打心眼里羡慕大款巨富一掷千金的派头,产生了利用手中权力捞一把的念头,但慑于法律的威严,缺乏以身试法的勇气。然而,金钱和物质的巨大诱惑最终还是占了上风。他们在尝到甜头的同时,又摆脱不了紧张与恐惧,害怕自己的罪行暴露后身败名裂,累及亲人。“做贼心虚”正是这种犯罪心理的真实写照。
三是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有些公职人员在社会分配拉开差距的情况下,看到别人待遇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或者原来的下级各方面都超过自己,或者看到才华、学问比自己差的暴发户发了财,便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当陷入犯罪的泥潭时,错误地认为这是对自己工作多年的补偿。
四是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拥有实权的某些公职人员爱慕虚荣,一心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对象。他们思想上逐渐放松了警惕,从拒绝吃请到逢请必到,最终同流合污,寻欢作乐,入不敷出后,便从接受一般的礼品到收受巨额钱财,断送前程。
凡此种种,无不是少数干部在面对利益诱惑时,背离了党的宗旨,将党纪国法置之脑后,头脑不清醒,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而领导干部如果不坚决遏制腐败心理的滋生,守不住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就很容易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由是观之,从根子上杜绝腐败心理,从心理上预防腐败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为反腐工作打了一剂强心针,将反腐倡廉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将反腐的着眼点放在了体系建设上,只有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各级干部的监督,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快形成健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才能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心理的滋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⑦7 长葛市 马光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