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青莎
“王法官,你放心,了结了这个事儿,以后我们两家安安生生过日子。”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王国战成功化解一起“4穗玉米”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长达几十年的积怨被彻底化解。
被告人张某偷掰张某远家的4穗玉米,二人发生争执、厮打,张某远被打伤,经法医鉴定,伤情属于轻伤二级。张某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2023年6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农村,一把粮食几棵菜的纠纷,本不算啥事儿,至于大打出手?”承办法官王国战查阅卷宗后,意识到双方的矛盾并不仅仅是因为4穗玉米。于是,他跑到当事人所在村子,走访双方近亲属、村民和村干部,又到案发地点进行实地勘察。原来两家是邻居,几十年前因宅基地等纠纷结怨,矛盾一直未得到解决,心里的“疙瘩”越结越大,4穗玉米成了引发打斗的导火线。
找到矛盾的“病根儿”,王国战多次召集村“两委”、双方近亲属和律师等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积怨较深,各说各有理,调解难以达成。法庭综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量刑情节等,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张某不服,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虽然进入了二审,王国战并没有放弃对该案的调解。“如果不打开他们的心结,彻底化解两家的积怨,下一步民事赔偿的执行问题还是难以解决,对双方都是拖累,也浪费司法资源。”他说。然而,当事人的执拗让王国战的调解工作“屡战屡败”。
“调解的过程就是与群众交心的过程,你真诚地去关心他,设身处地为他着想,群众会听进去的。”王国战利用周末一趟一趟跑,给两家人讲法律、分析利弊,拉着村镇两级干部和派出所民警一起做思想工作,又请村里威望高的长辈参与调和。终于,双方当事人心里的结打开了。被告人张某从一开始的不认罪认罚、态度恶劣到服判息诉,被害人从拒绝和解到自愿谅解,并对民事部分撤回起诉。二审法院依法对张某改判为缓刑,张某主动履行了民事赔偿责任。
“老王,你费这么大劲却让自己多了个改判案件。”面对同事善意的调侃,王国战笑了:“这有啥,案结事了比什么都强!”
案件虽小连民心,考验的是法官化解纠纷的能力,更考量着司法为民的初心。能动司法解开“4穗玉米”的心结,是许昌两级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许昌两级法院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2023年通过调解化解纠纷46314件,其中诉前调解案件23621件、诉中调撤案件22693件,力促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筑牢法治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