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续费实为“主动侵权”(锐评)

《河南日报》 (2024年01月16日 第 06 版)

    □汪昌莲

    近日,“关闭自动续费仍被扣费”的话题登上热搜。很多网络服务提供商为增加吸引力,往往会在付费会员制中,增加一个“自动续费”的选项,新用户有价格优惠甚至首月免费的福利,此后每个月的会员费,直接从关联的银行卡或支付平台,以免密支付的方式实现自动扣费。(据1月14日央广网)

    2023年2月,央视曾对50款热门付费软件做过一项调查,发现七成以上都有自动续费的功能,并且很多都存在忽悠用户自动续费的嫌疑。基于此,2023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将重点整治用户反映突出的欺骗误导下载、强制自动续费等痛点问题。

    依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然而,一些手机应用的经营者,选择用格式条款进行说明,恰恰是采取了“最不显著”的提醒方式,使消费者落入了陷阱。

    有的订购会员的系统界面上,有很小的一行字:“到期后自动续费,可随时取消”,并且已被默认勾选。如果用户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那行字;等到发现时,已经“被默认勾选”了。至于一些APP“免费试用”后自动高价续费,更是一种隐形欺诈行为。可见,无论是“默认勾选”自动续费,还是“免费试用”后自动高价续费,均已涉嫌违法,违反了市场交易最基本的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因此,手机软件自动续费,实为“主动侵权”,必须进行抵制和查处,而不是只纠结于自动续费的钱是否能退回。换言之,整治强制自动续费,关键是将付费软件关进法治“笼子”。首先,应提高电子商务法的执行力,维护网络消费的公平和安全。同时,消费者一旦遭遇到默认勾选、自动续费、免费试用等消费陷阱,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证投诉,或运用法律武器,将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告上法庭;不要因为“损失小”,而放弃维权。除了消费者自我维权外,对于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各级消费者协会应考虑直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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