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荣光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公布,于2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明确裁判规则,有助于引导公众更加理性看待彩礼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不仅历史悠久,蕴含着“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而且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即使在今天,依然是许多地方缔结婚姻、组建家庭的重要传统习俗,其中也蕴含着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
但是,由于攀比、炫富等陋习影响,在一些地方,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以至成为很多家庭的沉重经济负担。借助婚姻敛财,导致天价彩礼、畸形彩礼等事件频频出现;漫天要价和相互攀比,推动彩礼越来越高:金银首饰只是起步,新房、新车“缺一不可”,彩礼从5万元到20万元,甚至有的地方订婚起步价30万元。一人结婚、全家负债,“辛辛苦苦几十年,结婚回到贫困线”。这不但让彩礼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和初衷,更让许多家庭因此产生裂痕,甚至导致家庭破裂、反目成仇、酿成祸端。
彩礼已不只是家庭问题,更上升为社会问题。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既是对这一社会问题的积极回应,也是法治精神在传统习俗领域的具体体现。规定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对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的反对态度,明确规定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为打击“天价彩礼”等不良现象提供了法律武器。同时,规定也在彩礼范围的认定上,展现出了高度灵活性和务实性,如对于彩礼与日常消费性支出进行区分,防止彩礼在日常生活中的泛化;如在彩礼返还规则上,根据多种因素综合判断,既充分考虑婚姻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也兼顾社会公共利益。
春节将至,谈婚论嫁者众,也是天价彩礼现象高发期。最高法在春节前夕公布施行规定,既明确了司法尺度,及时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助于打击“天价彩礼”等不良现象,推动移风易俗,倡导良好家风,对促进男女平等和家庭和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期待这一规定切实发挥积极作用,形成更加公正、文明的法治环境,更期待相关方面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凝聚合力,形成共识,久久为功,全力形成文明新风尚,让彩礼归于“礼”,婚姻家庭长久和睦,社会更加和谐安宁、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