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同堂培训

《河南日报》 (2024年02月29日 第 08 版)

  2月19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四大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同堂培训,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及金融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琼授课,内容主要涵盖了反有组织犯罪的立法进程、适用原则、司法机关及其他责任单位的职责、涉黑涉恶犯罪认定方法及行为特征、危害等方面。王琼以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有组织犯罪在四大行业领域中的主要表现特征,以及司法机关、四大行业在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方面的重要职责和作用。培训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同堂培训,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有组织犯罪行为、特征等有了更加清楚的认知,今后一定要坚持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排查,对可能存在的有组织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坚持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下一步,鹤山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同堂培训为契机,持续强化与四大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及金融工作办公室之间的协同合作,积极推动辖区四大行业领域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合力的进一步形成,为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作出应有贡献。(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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