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勰)2月29日,十一届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工作规划(2023—2027年)等,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2023年工作,研究部署下步重点任务。
省委常委、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张巍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王刚出席会议,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郑海洋、胡道才、段文龙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用这一重要思想统领反腐败一切工作,清醒认识形势,增强信心决心,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不变、高压力度不减、“三不腐”一体推进方向不偏。要聚焦重点任务,坚决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在持续保持反腐惩恶高压态势、常态长效防治腐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化反腐败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把准职能定位,有效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整合全链条力量,不断开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会议听取了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工作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