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应届毕业后想考研,没考上,之后因为有一年‘空窗期’求职处处碰壁”“辞职后休息了一段时间,再找工作时因为有几个月‘空窗期’被拒”……不少求职者反映,这一段没有工作经历的“空窗期”已经成为求职路上无法忽视的阻碍。(据4月25日《法治日报》)
所谓“求职空窗期”,即求职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从学校毕业或结束上一段工作之后,有一段时间没有参加工作。用人单位设定“求职空窗期”期限是为降低用人风险,或担心求职者脱离职场太久,岗位技能退化,跟不上用人需求和节奏;或怀疑“空窗”太久的求职者能力不够,才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甚至怀疑求职者缺乏职业规划和发展动力,求职者工作和单位用工都具有不稳定性,影响自身的连续性发展。
追求降低用人风险无可厚非,但是用人单位对待“求职空窗期”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求职者因身体健康、生育休假等原因造成职场“空窗”,企业拒绝求职者,或涉嫌就业歧视。在全社会都在秉持和贯彻“以人为本”和“劳动至上”的理念下,即使因照顾家人、休息休整、考研考公等原因而“空窗”,也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自由选择。全社会都应提高宽容度,理解体谅劳动者的不易,这才是以人为本、社会文明的表现。
多数情况下,“求职空窗期”并不意味着求职者的能力和价值有多大下降。某人力资源平台发布的《2022职场空窗期调研报告》显示,近八成受访的职场人士经历过“空窗期”;多数职场人是主动选择“空窗”,试图将其变成“保养期”或“转换期”,提升工作技能、兼职劳动、旅行出游是职场人度过“空窗期”最常见的三种方式;八成多受访者表示,暂时休息是为更好地出发,利用这段时间可以深入思考和学习。
因此,以“求职空窗期”长短,判断求职者是否适合招聘岗位,不应是主要标准。用人单位在面对“空窗期”超过其规定期限的求职者时,应了解“空窗”的原因,充分尊重“空窗”超期者的发展诉求,给予他们一定的实习机会,观察其是否有倦怠心理,是否能胜任所应聘的工作,是否与社会脱节,以及销售等资源型岗位的资源是否已失效……而不是“一棍子打死”。求职者要努力提升能力,拥有良好的“空窗”经历,“空窗期”就不是职业发展的终点,而是一个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