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警务”化解群众“烦心事”

《河南日报》 (2024年07月17日 第 10 版)

  本报讯(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马鹏宇 通讯员 杨历燕 任文豪)“马支书,谢燕静和谢相坤两家现在关系咋样?”7月9日,清丰县公安局大流派出所民警韩丰泽再次来到辖内的谢里固村,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马学礼,向其了解一个月前经他调解的一起邻里矛盾后续情况,这已是一个月以来韩丰泽的第二次回访。

  矛盾化解回访,是大流派出所制定的《标准警务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中,对“一般纠纷警情处置”的规定要求。今年以来,该派出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民(辅)警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制定了派出所常见四类案件(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盗窃、寻衅滋事)和纠纷类警情处置规范作为工作标准,并充分运用《导则》作为警务工作标准,为派出所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介绍,结合标准警务工作,大流派出所印制了《警示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向被处罚人阐明其违法行为即将面临的处罚情况,同时制定了《认罪认罚书》《承诺书》等相关制式文本,由当事人签字后统一订入案卷中。

  “我所将继续深入推进、落实运用《导则》要求,逐步探索制定简洁实用的接待群众、户籍业务办理等系列标准警务规范,通过标准化警务工作提高派出所队伍的内外形象,实现派出所队伍更为专业化、精细化、职业化,从而助推‘五大警务’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大流派出所所长田文波表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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