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敏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9月底,全省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771万户、带动就业约1464万人,小微企业282.5万户、带动就业约847万人。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帮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经营主体及时全面了解《措施》政策内容,9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进行专题宣传解读。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万战伟介绍,《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举措,把握了“三个突出”:突出普惠性和连续性,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特点,延续、优化了一批受惠面广、支持力度大、契合需求期待的惠企政策;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从经营主体反映最集中、最迫切的诉求出发,提出了一批针对性强、能够快速落地的政策措施;突出系统性和协同性,从扩大有效需求和提高供给质量两方面,加强财税、金融与营商、创业等政策的密切配合、同向发力。
亮点一:
支持创业创新
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针对创业创新难题,《措施》提出了3条支持创业鼓励创新政策,比如提高无固定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便利度,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支持等。
“我们将实施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开展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创业创新、优化就业公共服务,持续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昆锋说,例如支持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历和年限可通过网上直接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创办人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努力解决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用工难”问题等。
亮点二:
优化发展环境
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为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措施》从简化优化市场准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查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打击不当谋利、持续优化保险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维护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雷生云说。
比如,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除涉及消防、燃气、建筑物安全等隐患排查、执法检查事项外,按照随机、最少、合并原则,切实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不在生产经营高峰期开展检查,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深化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对“职业索赔行为”进行从严审查和依法规制;推广“助商保”,运用市场化手段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经营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公众责任等方面提供普惠保险服务等。
亮点三:
加强资金支持
“真金白银”为经营发展降成本
聚焦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经营成本高、资金压力大等突出难题,《措施》新增、优化、延续了一揽子金融、财税支持政策,“真金白银”为经营主体“卸包袱”、为经营发展降成本。
“我们将持续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小微企业账款清偿工作,将防范和化解拖欠小微企业账款纳入全省企业服务考核指标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将各地欠款化解情况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翔煜说,同时,精准实行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个转企、小升规,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优化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对小微企业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资金支持。
河南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超介绍,将进一步打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强化信贷支持,改善金融服务。我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建立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白名单”,对“白名单”内经营主体开辟绿色通道,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等贷款投放;明确放宽普惠小微贷款认定标准,单户授信额度从不超过1000万元扩大到不超过2000万元;落实优化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扩大“专精特新贷”覆盖面,推广“名特优新贷”“助商保”等产品和“信易贷”模式,加强小微外贸企业信保支持等。
亮点四:
激发市场活力
2亿元消费券惠企利民
“从实际成效看,消费券不仅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诸多商家也增加了流量、提高了经营业绩。”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费全发说,为进一步激发金秋消费旺季市场活力,有效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惠企利民,我省将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亿元,从10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分4批发放金秋消费券,每批次安排资金5000万元。
根据安排,首批由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2500万元,消费者可领取餐饮、住宿、电影3种消费券;支付宝平台发放2500万元,消费者可领取餐饮、住宿2种消费券。从10月2日10时开始,定位在河南省范围内的人员,可登录银联云闪付、支付宝两个平台APP,在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在消费时出示相应付款码,自动享受满减抵扣优惠。后三批消费券分别在10月11日、23日和11月2日10时开始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