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系统治理为目标,聚焦高质效办案、精准帮教、诉源治理,多措并举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坚持保护优先,用司法温情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适用法律矫治教育、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公开听证审查等方式,从快精准处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及时消除负面标签,让其顺利复归校园,复归社会。
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严打性质恶劣的涉未成年人犯罪。对于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较大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当严则严,严格依法惩治,决不纵容。
强化法治宣传力度,用司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法守法。加强检校合作共建,积极推动法治副校长向偏远农村学校延伸。建立法治副校长联系点4个,12名检察人员担任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2名员额检察官成为团市委“青年讲师团”成员,定期到任职学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强化诉源治理,守护未成年人身边安全。主动牵头组织开展入职查询和校园食品安全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活动,组织干警走进学校实行“订单式”精准送法,引导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切实增强远离犯罪和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闫向楠 贾燕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