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4年11月28日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河南日报》 (2024年12月18日 第 12 版)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

  11月26日下午,常委会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办法(草案)》政治站位高、体现了以人为本、地方特色鲜明,经过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已基本成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27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办法(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作了4处文字和技术方面的修改,形成了《办法(草案)》(表决稿);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河南黄河河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28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将审议修改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

  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修改后的《办法(草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实际,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通过。

  以上报告和《办法(草案)》(表决稿),请予审议。

河南日报文件 12关于《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4-12-18 2 2024年12月1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