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拟出租以下不动产,特发布此公告。
一、不动产概况
(一)坐落于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136号富达财富中心2层南厅(18.19.22号)1套7428.39平方米商业房产,原业态为超市。
(二)坐落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泰山路时代公馆3#楼-1层及4-8层6套共计6957.93平方米商业房产, 原业态为酒店。
(三)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解放中路908号焦作市三维商业广场54套共计51933.57平方米商业房产,原业态为商场。
(四)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民主中路555号三维戴斯酒店9套共计12257.29平方米商业房产,原业态为酒店。
以上不动产为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不动产,详情请查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
不动产的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自行实地勘察,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王先生、张先生,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26号,0371-65742079、0371-86058893、0371-86058839。
三、事项说明
1.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2.本公告系要约邀请,而非要约,租赁不动产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