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绿扬)“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3+N’机制,天津、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广西、海南、云南、西藏、甘肃等地法院与行政机关常态会商,通报重点领域执法司法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为河南府院联动工作点赞。
加强府院联动,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有效举措。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方式,建立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凝聚起建设法治河南的强大合力。
202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2年8月,省府院联席会议召开,明确政府和法院共同推动解决的问题清单,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在省政府示范带动下,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所有市县均建立了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2024年,省政府主要领导三次召集府院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助企纾困、涉党政机关执行等31个事项,协同用法治方式促进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我省三级府院联动机制从全面覆盖向全面见效转变。2024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5724件,同比下降16.67%;43.61%的行政争议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同比提高4.13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从2021年的25.56%降至12.96%,反映出我省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升,赢得了行政相对人的信任和尊重,大量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