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推进 “老大难”终见曙光

《河南日报》 (2025年04月10日 第 08 版)

  □本报记者 翁韬

  “房子办证的事,终于见到希望了。”4月7日,记者致电南阳市民马顺文,电话里,这位64岁的老人激动地告诉记者,困扰他二十多年的房子办证的事,通过本报群工部读者来信的转函督促,在南阳市委的关注下,日前有了重大进展,“曙光就在眼前了”。

  1996年,在南阳市一家企业工作的马顺文,在宛城区白河大道河滨村购买了一套居民自建房,房主为郭某杰。据马顺文介绍,“根据当时市统建办规定,只需经房管部门评估报告就可以纳税过户”。但恰在此期间,马顺文所在的企业破产,他也失了业,“没有了经济来源”。由于手头拮据,马顺文无力缴纳契税,只进行了房地产评估,取得了相关评估报告,也与郭某杰签订了一份赠予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办理过户的事就暂时搁置了起来。

  此后几年,原房主郭某杰去世,其妻子、女儿也已定居国外。与此同时,随着时间的流逝,国家及省和地方也对民房出售有了明确要求,2016年,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交易登记需同时提交房产、土地手续。

  外出打工后,经济状况改善的马顺文再次申请房产过户交易时,就遇到了政策的新要求。由于一直无法提供有效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受制于现行政策的规定,马顺文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多次被拒,也造成其长期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现状。

  由于该事件的办理涉及多次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时间跨度又超过二十年,马顺文在多次办理无果后向本报进行了反映。本报将马顺文的相关诉求及证据,以读者来信的形式向南阳市委主要领导进行了反馈。

  在收到相关反映材料后,南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处理。目前,在多部门的积极推动下,针对马顺文反映的房产过户难题,有关方面已经拿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正在有序推进中,马顺文房产权属问题的最终解决出现了重大的转机。

  调查组通过查阅当年的历史资料、调取原始档案、实地勘测、走访相关人员,经市“因历史遗留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综合研判并与马顺文充分沟通,在尊重马顺文意见的前提下,针对房屋过户问题,拟定了两套解决方案。一是按赠予方式办理,二是按照继承+买卖方式办理。第一种方式需缴税102551.9元,此方式办理便捷;第二种方式需缴税62604.36元,此方式牵扯利益相关人较多。

  马顺文慎重考虑后表示:优先按第二方案办理,如果找不到利益相关人,则按第一种方案办理,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目前,马顺文正积极主动联系利益相关人,相关部门将做好跟踪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完善手续,解决问题。

  据马顺文介绍,他已经联系到了绝大部分利益相关人,目前,仅剩郭某杰的一位姐姐一直无法取得联系,事件的进展又一度陷入了僵局。

  “目前,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得知郭某杰的这个姐姐在郑州居住,但是,通过其亲戚朋友等各种渠道多次尝试,仍无法建立联系。”马顺文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协助他进行查询,尽快完善相关手续,让这件事尽早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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