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些人滥用投诉举报制度,当网络打假维权成为一门生意,后果很严重:滋扰经营主体,损害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挤占普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丁新伟
苦恶意投诉举报久矣的商家,终于可以解脱了。
8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新增投诉的回访问效要求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告知方式……聚焦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征求意见稿”及时有力回应市场监管新形势,将对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消费场景与模式日新月异,投诉举报领域也呈现出新变化。电商平台让消费变得便捷,可一旦出现问题投诉便如潮水般涌来。今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近百万件,投诉问题也愈发复杂多元,其中一些投诉暗藏猫腻。
一些消费者为牟利,利用平台规则漏洞,滥用投诉举报权利,进行恶意投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商家合法权益,也浪费了大量行政资源。有一些人受雇于他人或者冒用他人名义投诉,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职业打假人王海争议不断,网红“狂飙兄弟”二手车维权翻车,上海有人一年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近年来,职业打假从线下延伸至线上,靠流量变现接广告、带货已成为一些打假博主的常规操作,部分职业举报人打着投诉举报旗号对网络电商鸡蛋里挑骨头,实施敲诈勒索活动。当一些人滥用投诉举报制度,当网络打假维权成为一门生意,后果很严重:滋扰经营主体,损害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挤占普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问题就是发力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正当其时。电子商务领域的投诉总量大、增速快,管辖权争议较多;12345、信访等渠道导入的消费纠纷持续增长,适用程序不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施行5年来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暴露出在谁可以投诉、投诉什么、如何投诉等核心问题上,政策法规存在的缺失与漏洞。
对骗取赔偿或敲诈勒索的投诉举报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优化举报处理,规定对于举报人就同一举报事实重复举报同一被举报人的,不再另行处理;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服务是受理投诉的前提……《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这些要求,有的是对原有条款的修改完善,有的是填补立法空白,旨在系统构建起一套以权利要件为基础、以程序规范为支撑的受理机制,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链条,更好统筹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和经营者依法经营。
投诉举报不再被滥用,消费者的维权资源得到合理分配;恶意滋扰减少,经营者得以专注于产品与服务质量提升;统一处理流程与标准,职能部门避免资源浪费,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当多赢局面逐渐形成,消费市场将向着更加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