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
秦国文为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任命:
高建军为河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艳华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
3.免去:
黄登峰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哲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斌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冯正道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4.决定任命:
吕挺琳为河南省民政厅厅长;
李建超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付磊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5.决定免去:
李哲的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职务;
高建立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
6.任命:
石文灵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赵琦婷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
7.免去:
李继红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8.决定任命:
李继红为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9.决定免去:
石文灵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10.任命:
李红伟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