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河南日报》 (2025年09月19日 第 11 版)

  □宋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统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也提出,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机制。教育、科技、人才三者本质上是相互贯通、有机协同的整体体系,是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构建一体化体制机制,既是破解当前高质量发展结构性瓶颈的重要部署,也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增强国家竞争力的现实路径。

  把握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战略定位。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从战略意义看,教育、科技、人才是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三大核心要素,是形成新质生产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的关键支点。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家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这三者的深度融合,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基础支撑体系,夯实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根基。从内在关系看,教育是人才成长的源头,科技是国家创新的主阵地,人才是贯通教育与科技的核心变量。三者具有高度的结构耦合性与功能互促性,决定了其协同发展不是“加总式整合”,而是功能互嵌、机制互联的系统融合。实现有效贯通,必须打通政策接口、整合资源渠道、激活制度节点,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从制度逻辑看,一体化改革不仅是任务归并或职责调整,而是以系统思维推动治理逻辑的深度重塑。重点在于建立贯穿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的制度机制,打破条块分割、政策碎片、职责交叉等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障碍,推动政策工具从分散管理走向集成供给,实现治理体系的协同进化。从实践路径看,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与人才机制创新应作为一个整体协同推进,形成中央统筹、地方协同、部门联动、主体共建的工作格局。要坚持系统集成原则,强化战略导向、任务牵引和资源整合,建立职责清晰、运行顺畅、反馈灵敏的改革推进机制。

  明确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与目标导向。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必须在科学把握改革规律的基础上,明确基本原则和目标导向,确保改革走深走实、见行见效。首先,要坚持党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顶层统筹和战略引领,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为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制度支撑。其次,要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目标,重塑教育供给、科研组织、人才流动等关键机制,推动创新链与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深度耦合,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同时,要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牵引,聚焦制约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体制障碍,分类施策、重点突破,推动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与合理流动。改革要注重整体设计与机制落地相统一,加强制度之间的兼容性和衔接性,避免碎片化推进与低效重复。最后,要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融入创新链条,构建各类主体协同攻关、成果共享的合作格局。同时,围绕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目标,健全覆盖教育培养、科技研发、人才评价、成果转化全周期的制度链条,推动改革由政策推动向机制驱动、由单点突破向系统集成转变。

  推动形成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协同融合的关键机制。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体制机制,核心在于实现三者间结构性耦合与功能性协同,推动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贯通。首先,教育体系需从知识传授型向能力导向型转变,强化服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双重功能。要构建与国家战略需求高度契合的学科专业体系,聚焦基础学科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推动高校与科研机构协同育人,打破学科壁垒和体制壁垒,增强教育体系的适配性与前瞻性。其次,科技体制改革应以激发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导向,构建多主体协同、全要素整合的创新生态,推动科技资源向重大任务、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集聚。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实现从“科研导向”向“应用牵引”转变,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机制体系。同时,要注重长期激励与阶段性支持并重,打破“唯论文、唯帽子”倾向,建立分类分层、突出实绩的评价体系。最后,要完善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人才的晋升通道,推动创新要素跨界流动,打破“部门化”“地域化”限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改革还需强化各级各类政策的系统集成,打破教育、科技、人才政策“各自为政”的碎片化格局,推动政策目标、资源配置、评价导向协同一致,形成改革合力。

  以改革创新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体系落地见效。在加快推进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的实践中,关键在于持续增强制度供给的系统性、协同性与精准性,通过法治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路径,构建运行稳定、要素贯通、功能集成的治理体系。首先,要打通教育、科技、人才之间链条分割、资源错配的问题,构建覆盖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全周期政策支持框架。一方面,健全教育规划与科技战略、产业政策协同的联动机制,推动高等教育学科结构与国家战略布局、区域经济需求、未来产业方向形成动态呼应。另一方面,完善贯穿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全过程的组织体系与支持机制,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有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其次,应着力营造更加开放、包容、有序的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制度设计与人才成长规律的深度契合。通过构建以分类评价、差异激励、灵活配置为核心的人才发展制度体系,引导用人机制从“唯论文、唯学历”向“重能力、重贡献”转变。同步推进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合理化、激励机制制度化,让科研人员在制度安排中切实感受到公平、价值和激励。最后,要强化战略引领和组织统筹,完善党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跨层级、跨部门、跨主体的协同推进体系。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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