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地方立法充满烟火气与民主味

《河南日报》 (2025年12月04日 第 05 版)

  讲述人

  开封市龙亭区大兴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 李清峰

  法条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人,我主要负责收集辖区群众对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的意见建议,引导大家以建言献策的方式参与国家治理。

  记得在对《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进行意见征集时,我照着条文念,台下居民一脸茫然。这促使我思考,要让地方立法走进群众,首先要让群众听得懂。于是,我们把法律术语转化成贴近群众的大白话——“谁来为独居老人做上门服务?”“社区食堂该怎么办?”这种接地气的表达方式,慢慢激发起大家的建言热情。

  在一次老旧小区改造的地方立法征求意见中,居民们你一言我一语,提出许多宝贵建议。这些建议经过整理提炼,最终被相关地方性法规采纳。看到自己的建议变成法条,大家感慨地说:“这里面也有咱们的贡献呢!”

  光有群众的热情还不够。一次讨论专业法律草案时,大家争得面红耳赤,却都说不到点子上,这让我们意识到需要专业力量的加持。于是,我们组建了智囊团,邀请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等参与讨论。居民提出生活中的困扰,专家从专业角度给出建议,基层工作者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补充。这样的讨论,既接地气又有深度,让建议更具可行性。

  为拓宽民意收集渠道,在线下,我们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站、社区民意收集点,定期召开“板凳会”“楼院会”;在线上,设置征求意见二维码,让更多人参与进来。

  通过我们的工作,一些可喜的变化正在发生。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刚刚施行的《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第十四条“引导社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工作者及具有法律专长的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表述就是采纳了我们的建议。

  当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带着烟火气,每一次立法过程都充满民主味,我们的工作就真正实现了价值。

  (本报记者 王斌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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