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检察官的文物情怀

《河南日报》 (2025年12月04日 第 05 版)

  讲述人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宋晓雨

  法条

  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常常觉得自己不仅是法律的守护者,更是这片土地上文明的守望者。

  登封是文物之乡,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12处,“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闻名于世。我的工作,便是让这些沉默的石头、砖塔、碑碣,在岁月中继续熠熠生辉。

  我与文物保护结缘是在2020年,那是一件石淙河摩崖题记行政公益诉讼案。作为嵩山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石淙会饮”被誉为“天中胜景”“小桂林”,名胜区内的石淙河摩崖题记闻名遐迩。针对风景名胜区水体污染、摩崖题记存在污损刻画等问题,我们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使文物得到保护。

  去年8月,我和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的罗瑞主任走在会善寺外的石板路上,他突然发现脚下的路石上有字。经辨认发现,这是两块民国时期的石碑。那一刻,我既震惊又心痛。我们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发出检察建议。4个月后,这两块石碑被迁入登封市博物馆,有了一个家。

  中岳庙的“四状元碑”也让我牵挂。去年年底,根据志愿者提供的线索,我们调查发现碑体裂痕斑驳,周围杂草丛生,便立即推动文物部门设置围栏、立标识牌,终于在今年庙会前完成保护改造。

  还有太室阙,这座近两千岁的汉阙阙体出现裂缝。通过检察建议,我们推动专家研判、加强监测,也促使文物部门加快整体展示规划。

  在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嵩山生态与文化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参与拟定文物保护协作机制、与文物部门携手梳理国保单位的“身份档案”……这些年,我和同事们行走在文物保护的路上,忙碌而充实。

  文物不会说话,却承载着民族的记忆与根脉。身为一名检察官,我愿为文物代言,用宪法赋予的职责,守护“天地之中”,守望华夏文明。

  (本报记者 徐东坡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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