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
孙守刚为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苏长青为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袁永新、刘国栋、李诺民、李明臻为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2.免去:
何金平的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3.决定免去:
黄红霞的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4.免去:
刘国栋的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5.免去:
石文灵、刘铁良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6.批准任命:
鲁志凌为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双强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免去:
薛长义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孟国祥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8.批准免去:
赵艺林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