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赵大明
随着气温回升,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不久前,广西玉林市容县某中学4名学生,在一处自然水域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相关话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数据显示,在青少年意外伤害致死事故中,淹溺事故已成为“头号杀手”。如何避免悲剧一再上演?普通人一旦落水,自救和施救时应避开哪些误区?防溺水教育还有哪些改进的空间?近日,记者走访了一些省内经验丰富的水上救援队,听一线专业人士答疑解惑。
“心里有根弦儿”
“我宣誓,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坚持学习安全常识,掌握基本的自救方法……”4月14日上午,在周口市川汇区建设路实验学校,一场安全教育活动正在举行。开场,全体师生在周口曙光救援队队员程公的带领下,以防溺水“六不一会”为主要内容进行宣誓。
活动中,队员们利用救生圈、伸缩杆等工具逐一讲解自救、施救等动作要领,并着重演示了“手拉手”救人的危险性。“尽管一些‘手拉手’救人的视频在网上很火,但对经验不足、力量薄弱的青少年来说,这种方式容易造成脱落、导致群体溺水,极不可取。”程公说。
“会游泳不等于不会溺水。”程公介绍,和游泳馆等场所水域相比,自然水域潜伏着种种危机:猛然跳入冷水,易发生肌肉痉挛而瞬间失去行动能力;漩涡、暗流能轻易将人卷走;水底尖锐的石头、玻璃碎片会将人划伤;水草一旦缠住腿脚也难以挣脱……
“今年,我们预计在周口各区(县)完成70余场宣讲。”队长何亚峰介绍。在以往活动中,该救援队还引导学生用脸盆等练习憋气,体验窒息感。“自救、施救的技巧倒是其次,学生们听完宣讲后‘心里有根弦儿’,才是一切的前提。”何亚峰说,只要孩子们外出时主动远离自然水域,不野泳、不做孤“泳”者,安全教育的目的就已经达到大半。“让人欣慰的是,我们开展过防溺水教育的学校,基本没有出现过溺水事故。”何亚峰说。
“实操”的意义大于“说教”
当天,在周口公园内一处湖泊,记者看到岸边每隔一二十米都配备有救生圈。“如将救生圈直接抛向落水者,一旦击中身体,会造成额外的恐慌和伤害,一般要朝上游方向抛掷,让救生圈自然漂浮到落水者身边。”何亚峰表示,“说”和“做”是两回事,“如果没有亲身演练,青少年常常不会、不敢或错误使用工具。”
对此,郑州市红十字水上救援队队长牛振西表示赞同。他以自救举例,落水之后应第一时间展开四肢、头部后仰,鼻孔和嘴巴露出水面呼吸并短促呼叫。但对毫无涉水经验的人来说,保持冷静很难,完成以上动作更难,只有下水尝试过才能从容不迫。
而在施救时,除了呼叫优先、团队优先,牛振西还特别强调了岸上优先和工具优先。“我们一直倡导保己救人、见义智为。”牛振西说,在宣讲中,队员鼓励孩子们善于发现、就地取材,如利用树枝、竹竿、绳子、衣物、矿泉水瓶等物品施救,“种种情形,仅靠说教和演示远远不够,实操几次才能见效。”
在牛振西看来,“如何判断危险水域”似乎是一个伪命题,从河流、湖泊、海洋,到积水的涵洞隧道、废弃矿坑乃至社区里的景观水池,无不存在吞噬生命的可能性。据介绍,成立于2005年的郑州市红十字水上救援队,从2012年开始改变思路,业务内容从“救援”向“预防”倾斜,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公益宣讲1500余场,受益家庭数万个。
“软硬兼施”筑牢安全防线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教育、公安、民政、水利等多部门强化协同联动,指导各地建立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并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在重点水域周边推进落实“四个一”(即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建设并加强巡查防控等。
“‘硬防护’与‘软疏导’,缺一不可。”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张亚玲说。如我国多地应用“1530”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常态化开展防溺水教育;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则采取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
在宣传引导中,各地水上救援队因拥有专业工具和技能、熟悉当地水域、掌握有说服力的案例等,在开展安全教育方面时常发挥重要作用。如周口曙光救援队,除了入校宣讲,还依托训练基地北依颍河的优势,邀请师生到自然水域现场讲解;郑州市红十字水上救援队开展活动也不囿于教室、操场,而是经常到水库、河边开展教学。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普遍而现实的问题仍然存在,如一些地方重视程度仍然不够,防溺水课程流于形式;不少救援队人手有限,在宣讲中面对数百、上千名学生难以面面俱到,且缺乏专门训练场地,很多学生缺少演练的机会。
“中小学校不妨适当增加防溺水相关课程的比重,理论和实操并重,让学生真正受益。”张亚玲说,社会资源也应向这一领域倾斜,加强对水上救援队等社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的重视和关注,“毕竟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多一些努力和付出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