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好“城市的眉毛”(名家)

《河南日报》 (2026年05月20日 第 15 版)

  □冯杰

  书法是一座城市面容的一部分。

  由于爱好书法,我每来到一座新的城市,喜欢浏览城市细节,譬如街头招牌、匾额广告,觉得那也是城市的一种面容。想起来一位编辑朋友自嘲,说自己职业作怪,每次吃饭点菜前,往往挑剔菜单上的错别字,饭菜味道倒成次要。我赞赏说:你终于达到爱岗敬业的境界。

  现在城市高速发展,日新月异,建筑形式丰富多彩,面貌五彩斑斓,城市建设在追求速度的同时,往往忽视了本该同样丰富的城市文化细节,如广告装饰、书法点缀,特别是商业区匾额招牌,那是店坊的“眉毛”,漂亮者足以展示城市风度。丑陋的书法元素在城市里突兀出现,像人脸上长的雀斑。赏心悦目的书法在城市中出现,相当于是城市面貌的“美人痣”。

  昔日的中国名城,都保持着这种传统,近些年在城市管理统一标准的一刀切下荡然无存,个别街道仅剩一脉残余。我曾看到城市一条条商业街道上,是绿颜色蓝颜色红颜色的统一招牌、统一广告字,不统一要罚款。失去一座城市本该有的文化气息。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种,首先有整体文化素质的下降,其次书法书写逐渐边缘,社会上“书法美盲”增多,书法家队伍自身营养缺失,水平良莠不齐,加上网络上五花八门的字体出现,所谓“现代书法”的涌现,造成大众对书法标准认识的混乱,多种因素形成的书法无标准,会体现到广告文化领域里。

  历史上优秀的匾额广告例子很多,如同仁堂、全聚德、天下第一关、少林寺、故宫博物院、大雄宝殿、瑞蚨祥、荣宝斋、内联升、西泠印社、天一阁……它们成为城市文化恰到好处的点缀,在中国人的文化记忆里,成为一座城市的文化胎记。

  所有的艺术都是有门槛的,作为“艺术中的艺术”的中国书法更是这样。提升一座城市的艺术高度,只有通过历史上文化不断的积累,一座现代城市要有审美、认知、艺术、思想的高度,这些都是组成现代城市文化的重要部分。

  过去看香港、台湾、澳门,城市匾额文化丰厚。内地一些有书法底蕴的城市匾额虽小,承载量却大,反映出本土深厚的人文底蕴和审美诉求。仅以身边的开封为例,它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是“书法之城”,开封大街小巷的门面招牌,那些风格多样的书法匾额,是我对它的一道风景记忆。

  有一次逛到开封老街处,我看到一家制匾店铺里有两个女子耐心刻字,一聊天说是姊妹俩,来自河北,父亲是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她们的店铺开张40多年了。其他店铺多从电脑上下载字,只有她们还坚持自己刻字,她俩说:“我们制的每一面匾都不一样。”

  近年有些新城一味追求建城速度,街道门面装饰招牌字体千篇一律,电脑字、自造体、江湖体横冲直撞。想起古人把不好看的字戏称为“恶札”,如上这些字都可称“恶札”。我问过多家广告公司设计者,他们说,当前字库里储存的都是这种电脑字、自造体、江湖体,背后有产业资本的支持。

  此类书法的出现,会造成市民审美品位下降。更可怕的是,它会在潜移默化中,让孩子们耳濡目染,逐渐降低审美层次。

  我想起一个故事,当年记者采访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徐邦达先生,问其高寿因素,他说自己能定期看到故宫珍藏的中国书画,心情愉悦,赏心悦目。

  徐先生所言也是一种“审美养寿”。能享有此等待遇者毕竟是少数,不是人人都有“审美养寿”的条件。但不影响我们通过先进的印刷技术,间接接受书法艺术。

  一座城市的牌匾、招牌上的字,让“二王”“宋四家”“颜柳欧赵”这些大家去写,也不现实,让当下的著名书法家书写,也有多种困难。建议本土决策者首先要从心里有一种文化担当,提高艺术审美标准,有关部门联合专业文化部门,有组织地向社会征集评选,书法家义务书写,动员社会上全民打造城市文化细节,杜绝伪书法、恶札书法漫漶。

  因为书法审美无统一标准,国人普遍达不到专业高度,我推荐一个“偷懒办法”,使用时干脆从中国历代书法精品里集字选字,便捷准确,也算不失分的一种。

  把书法门匾当作城市的建筑、商业、文化的一部分,去赋予一座城市独特文化品位和自身艺术魅力。匾额广告最后要面向社会大众,除了美学欣赏外,还要有实际应用功能,建议社会上书法招牌匾额要以行、楷、隶书为主,草、篆书为辅。

  一座现代城市既需要宏大的时代叙事,也需要典雅的文化细节。譬如从书法艺术上,去做城市文化的守护和传承。要传承城市门楣上的文脉,先去画好一座“城市的眉毛”。

  (作者是著名诗人、作家、画家,出版作品30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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