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新职伤”工亡赔付到位

平台每单投保0.18元 家属获赔114.59万元
《河南日报》 (2026年10月27日 第 04 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郭兵)10月23日,新密市白寨镇居民丁露(化名)一家收到114.59万元赔付金。这是我省今年7月1日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后办结的首例职业伤害死亡待遇支付案例。

  丁露的父亲丁师傅今年56岁,在货拉拉平台从事同城货运。7月3日,丁师傅在郑州信基调味食品城装货后,请现场一名装货人员帮忙挪车,对方操作不当致丁师傅被撞身亡。交警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事发次日,平台告知丁露已为其父投保“新职伤”,提醒他们提交理赔申请。起初一家人预估赔付仅两三万元,直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对接,一家人才知晓这份保障的分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4日接到家属报案后,公司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指派专人协助家属梳理证据、核实经过。7月31日,认定该事故符合工亡条件;9月16日工亡待遇审核通过;10月23日,包含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在内的114.59万元赔付金直达家属账户。丁露哽咽着说,这笔钱稳住了失去顶梁柱的家庭,让母亲、奶奶和尚未成家的妹妹生活有了依靠。

  据了解,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其中河南突破400万人。传统工伤保险高度依赖劳动关系,大量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处于保障空白地带。“新职伤”试点打破这一壁垒,把没有明确劳动关系的新业态劳动者纳入社保体系,保障时段锁定“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保费由平台按单缴纳、个人无需承担。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行业每单保费分别为0.01元、0.07元、0.18元。

  试点启动以来,河南探索形成“政府主导、商保经办、区域承办、协同联动”的经办服务新模式,既守住社保基金公益属性底线,又借助商业保险公司网点广的优势,破解新业态劳动者流动性大、发生伤害取证难和流程繁等痛点,推动案件快认快办。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截至10月中旬,河南“新职伤”试点参保87.86万人,覆盖19家平台企业。我省首例“新职伤”工亡赔付落地,标志着面向新就业群体的社保网持续织密,让奔波的劳动者伤有所保、困有所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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