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周晓荷
法治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如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南?11月4日,记者专访了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
“省党代会报告将‘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南’作为专章论述、进行专门部署,充分彰显了省委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高度重视。”贺振华表示,省司法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主动在大局下思考、在大事上作为,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融入参与中心大局,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支撑和服务。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近年来,该厅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涉外法治等领域重点任务,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法等工作。“我们将继续一体推进法治河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统筹用好法治督察、领导干部述法、综合性法治评价等机制,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行稳致远。”贺振华表示。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省司法厅推动完成《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保障办法》等重要法规规章立法工作。“我们将在提高立法质效上持续下功夫。”贺振华表示,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特色领域立法;二是科学编制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重要立法项目尽快落地;三是深化“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
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8个市(县)和3个项目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围绕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贺振华表示,要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的合法性审查;强化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同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推动“扫码入企”扩面提质攻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协同破解发展中的法治堵点难点;进一步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近年来,省司法厅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扎实开展分众化、差异化普法,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等行动。贺振华表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高质量编制我省“九五”普法规划;围绕未成年人、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一群体一品牌”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均衡性、可及性和精准度;充分发挥司法所作用,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服务基层治理。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了涉外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近年来,河南着力打造中部地区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出台全国首个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文件,成立全国首个省级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涉外法治建设全面提速。“我们要持续完善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职能和运行机制,高标准运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郑州代表处,常态化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加快培养更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为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强法治支撑和保障。”贺振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