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新伟
《小康》杂志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公众眼中最具幸福感的职业”排行中,公务员、政府官员、教师等相对稳定的职业占据了排行榜最前面的位置,接下来是艺术家、高管、自由职业者、金融工作者、演员、飞行员、创业者等高收入职业,而快递员、房屋中介、司机、保姆、矿工则在排行榜中处于末端位置。在接受调查者眼中,既稳定又能得到丰厚收入的职业才最具幸福感,“收入”是影响职业幸福感最大的因素。(见11月10日《重庆晨报》)
这不是公众第一次把幸福感和收入挂钩。此前有一个郑州网民“月薪5000才不惶恐”的吐槽,曾让很多人大呼“于我心有戚戚焉”。一个网站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月薪9000才不惶恐”是不约而同的共识。
虽然收入不是幸福感的决定因素,但是公众对最具幸福感职业的排序,暴露了社会收入分配结构存在的不合理、不公平状况。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次分配,不同行业之间的巨大收入差距,既未能充分彰显劳动者的劳动价值,更未能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由2005年的29.1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66.8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8.1%,员工工资10年内只上涨了3万元;2007年时平安公司总经理年薪即为6616万元,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553倍;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相差近18倍。
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看似分配方式不科学,实质是“收入制度设计”上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所致。正如人社部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所指出的,“行业之间、部分职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分配秩序不够规范,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
真正让居民收入和GDP增速同步,需要切实可行的“顶层制度设计”。令人欣喜的是,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十八大报告的坚定表达,让我们坚信:居民收入倍增,中国正在路上——只要保持7.5%的GDP年均增速,8年之后,国内生产总值这个“蛋糕”将扩大一倍。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