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伟 杜 辉
全国每年几十万起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是当事人双方难以回避的问题。随着交强险的实施、商业险的普及,一些赔偿规定往往出人意料,稍不注意,就会被人从中渔利。笔者近年来在办案实践中遇到许多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例,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开肇事车送伤者,怎么还负全责?
国庆节前,禹州市小吕乡农民王某开出租车与前方突然掉头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司机摔倒在地,鲜血淋漓。王某连忙拨打了110报警。王某听从一围观者建议,救人要紧,就把伤者扶上自己的出租车,急忙送往医院。后来交警队处理事故,虽说认定了王某离开肇事现场是为了救人,不是肇事逃逸,但是由于他驾车擅自撤离了肇事现场,电动车又被他人推到了路边,伤者不承认自己随意掉头,交警部门无法查清当时的情况,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法院判决王某按全责赔偿了伤者的经济损失。
出了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是先救人还是先保护现场,的确是一件难以处理的事。交警部门认为要坚持“救人第一,力求兼顾”。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在市区或者近郊发生交通事故,来往车辆人员很多,急救车辆也能很快赶到现场,肇事车辆司机应该保护现场,用非肇事车辆把伤者送往医院及时救治。如果离市区较远,路上行人又少,急救车辆长时间不能赶到,伤者的情况又非常危重时,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下的位置做好标记,并要留人看护现场。现在普通手机都有照相功能,最好多照几张相片保留存底,以便事故的公正处理。
本是同等责任,为何吃了大亏?
9月13日,禹州市郭连镇某村的青年农民刘某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汽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刘某经鉴定构成9级伤残。肇事车主帮助刘某计算了应得的医药费、伤残赔偿金和误工护理费等,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各担一半,最后还多给了刘某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对方把赔偿款交给刘某以后,还拿走了刘的全部医疗费单据和伤残鉴定书。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刘某在朋友家无意看到了一份法院交通事故诉讼的判决书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掉进了对方精心设计的陷阱。按照法律规定,无论是部分责任、同等责任还是对方负全部责任,在交强险限额内,都是全部赔偿,对方是拿着刘某的所有医疗票据,在保险公司索要了肇事双方的全部经济赔偿。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交强险规定:交通肇事车辆承担部分和全部责任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不分责任,全额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只有各项费用超过了赔偿限额的范围,超过部分才能考虑交通事故责任按比例赔偿。
多年常住在城镇,赔偿咋又按农村?
属于农业户口的李氏兄弟二人在禹州市区经商多年,9月18日傍晚,李某的弟弟开车下乡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为了少赔受害方的经济损失,说死者是农业户口,愿意按农业户口的赔偿标准,再增加5000元,多赔偿一些经济损失,协商解决了此事。后来,在这位亲戚的指点下,李某领着父母和弟媳,来到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与交通事故对方达成的赔偿协议,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中规定:如果农业户口的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李氏兄弟在城里经商多年,主要收入来源也在城市,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的精神,原来所达成的赔偿协议,是由于当事人在订立赔偿协议时,不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协议赔偿数额显失公平。禹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依法撤销了原来的赔偿协议,重新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为李某及其家人重新计算了赔偿金额。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