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检察院共护群众饮水安全

我省一起涉民生控告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河南日报》 (2024年06月18日 第 05 版)

  本报讯(记者 祁思元)6月14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一批四起涉民生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河南冯某等人控告案”入选。这起案件办理中,展现出我省三级检察机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守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群众饮水安全的法治担当。

  该案控告人冯某等人系鹤壁市淇县某村村民代表。自2023年8月开始,冯某等人发现有不法分子在该村倾倒、填埋黑色不明液体,这些液体散发出刺鼻气味,使周边土壤和植被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2023年11月,冯某等人向淇县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监督有关部门清除污染并追究不法分子破坏环境的责任。

  淇县检察院经实地走访,发现黑色不明液体的倾倒地点距离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约170米,属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如处理不及时,污染源进入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将会影响沿线数以万计群众的饮水安全,遂立即向鹤壁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报告。

  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由该院分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包案,到淇县检察院当面接访冯某等人,实地走访案发现场,与相关单位共同召开案情分析座谈会。在省检察院的统筹指导下,鹤壁市、淇县两级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和侦查机关迅速固定现场证据、提取倾倒物样品进行鉴定。在收到现场提取物为危险废物的鉴定后,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派检察官提前介入。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孩、张某军等10人相互勾结,非法将外省市化工企业的废水废物跨省运输至淇县某村等地,共倾倒13车300余吨,获利2万余元,涉嫌污染环境罪。

  为防止因危废液体渗透导致土壤污染进一步恶化,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置危险废物。在刑事侦查的基础上,检察机关运用无人机航拍、卫星图比对等方式,进一步查明污染对生态环境和土地耕种造成的危害,督促相关部门对恢复原貌所需费用进行鉴定,为下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提供证据支撑。

  省检察院进一步指导鹤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溯源治理,对近年来企业污染环境案件进行分析,构建数字监督模型,运用大数据发现企业排污、治污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审查;延伸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职能,斩断污染环境的源头,以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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