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消费欺诈也应查处(锐评)

《河南日报》 (2024年09月14日 第 36 版)

  □殷选择

  2023年8月以来,公安部依托“净网”专项行动对加油机作弊犯罪开展重拳打击,瞄准非法破解加油机计量计税芯片、非法开发遥控作弊程序、兜售作弊主板芯片等加油机作弊犯罪关键环节开展重点整治,共侦办案件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8名,联合多部门检查加油站758家、查明偷逃税款7.9亿余元,有力维护了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9月1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

  依法打击加油机作弊犯罪,显然不能只算“偷逃税”一本账,加油机相关方存在的消费欺诈甚至诈骗违法犯罪,理应一并受到执法、司法机关严厉查处。

  公安部公布的5起加油机作弊犯罪典型案例充分显示,既有作弊加油机生产销售厂商与加油站狼狈为奸,利用遥控器远程控制加油机实施偷油,也有厂家设计研发销售作弊加油机主板,非法篡改上传至税务系统的销售数据,在帮助加油站偷逃税款的同时肥了自己腰包,可谓“互惠双赢”。

  然而,涉案犯罪嫌疑人主要被追究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打击整治重点突出在偷税漏税方面,而由作弊加油机直接产生的“少油”量,尚未看到调查报道。典型案例显示,作弊加油机销售与使用双方出于自愿,互相形成一种供需默契,心甘情愿地配合完成触目惊心的犯罪行为,以显而易见的消费欺诈和有组织诈骗,给广大车主及车辆所在单位造成了无法估量的“少油”损失,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应与“税务账”同等核算,以燃油车车主为主体的公众利益,理应得到依法赔偿和有力维护。

  因此,有力维护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能只聚焦于作弊加油机研发生产销售领域,也不能只聚焦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还必须聚焦相关能源企业特别是加油站出于自身利益的偷逃税款、“少油”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依法从严打击整治能源企业特别是加油站的消费欺诈、诈骗犯罪行为。

河南日报评论 36加油站消费欺诈也应查处(锐评) 2024-09-14 2 2024年09月1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