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师德失范行为,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到行动上。这将是一场涉及权力、制度和文化的深层次调整,但也只有这样,教育才能真正成为照亮学生未来的明灯。”
□董娟
近日,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宋某某被实名举报与博士生汪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事件曝光后,南京师范大学反应迅速,随即发布通报“免去宋某某副院长职务,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并暂停其一切工作”,同时表示,“后续会根据调查结果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尽管事件真相有待进一步调查,但公众对师德失范的担忧,并非一个新鲜话题。
如果把教育比作文明的薪火,那大学就像是引领社会进步的灯塔。在这个本应纯净的象牙塔里,一旦教职人员私欲膨胀、丧失底线,教育便会偏离“爱智求真”的初心。此类问题之所以屡屡发生,根源在于师生之间悬殊的权力与地位。在学生的学业规划与未来发展上,导师拥有重大的话语权,如论文发表、课题申请、毕业答辩和就业推荐等。相比之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很可能被动以身入局、委曲求全,成为“权力游戏”中的一枚棋子。
当权力的天平失衡之后,师德失范行为就很难从根本上杜绝。如何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还象牙塔一片净土,让教师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职,这是教育部门必须直面的问题。
扎牢制度的“篱笆”,把导师的权力关进笼子。教育部出台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导师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些原则性条款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例如,可以尝试设立独立于校方的性骚扰投诉委员会,推行异性师生单独接触时“第三人在场”原则;还可以建立学术资源分配公示平台,让课题经费申报、论文署名等环节更加公开透明,等等。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长期以来,作为“学而优”的代表性群体,大学教师是人们眼中的知识精英。在“晕轮效应”的作用下,许多人往往将学术能力与道德水准画等号,这在客观上助长了部分导师将专业领域的权威,延伸到私人生活中。让学生对“完美导师”祛魅,就要培养学生独立的人格,让他们敢于表达不同意见,营造更加融洽、平等的教学科研氛围。
严惩师德失范行为,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到行动上。这将是一场涉及权力、制度和文化的深层次调整,但也只有这样,教育才能真正成为照亮学生未来的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