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
豫中平原是李佩甫“写作上的根基”。他在《写给北中原的情书》中曾坦言:“我只是在研究‘平原’这块土壤。我们怎么就长成了这个样子?我们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长成这个样子的?”带着这些追问,从《红蚂蚱绿蚂蚱》到《羊的门》《城的灯》《生命册》《河洛图》,他一步步向中原腹地掘进,绘制出兼具地理风貌与精神气质的文学中原。在这一过程中,中原乡村文化成为他最坚实的创作资源,它不仅赋予小说独特的美学韵味,更内化为作品中的人物血脉、叙事肌理与文化忧思。
李佩甫有浓厚的“恋土”情结,但他最根本的情感表达并不系于土地本身,而在于土地上的植被、谷物、炊烟和故人。在土壤河流、草木气味、村落生计这些原生态文化景观中,李佩甫发现了独属于中原的美,那就是土地里长出的诗意。
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的乡村记忆小说,最能体现李佩甫对中原大地诗意的发现。《红蚂蚱绿蚂蚱》开头写道:“已是久远地过去了,总还在眼前晃,一日日筛漏在心底,把久远坠坠地扯近来。便有一首小小曲儿在耳畔终日唱:云儿去了,遮了远远的天。在远远的天的那一边,有我姥姥的村庄……”对中原乡村牧歌式咏叹是李佩甫该时期小说的叙事主调。《红蚂蚱绿蚂蚱》《画匠王——一九八八》《村魂》等作品中的小标题,常取自中原特有的物象与事象——“老磨”“石磙”“响棒槌”“红薯窖”“千层底”……这些满带泥土气息的名字是标题,牵引出一段段乡间故事的线索。他的小说反复且大量地征用中原乡村文化意象,构建起视觉、听觉、味觉交织的“诗意中原”。该时期作者常以审美的眼光悉心描绘乡村日常,小说的格调清新明丽,情感淡远悠长。如《村魂》“石磙”一节描写了摊场、碾场、扬场等极具中原乡村农忙时节的麦收场景。麦场上,扬场好把式麻五人动锨起,锨人合一,麦随风舞,天地仿佛缩小,麦场变得巨大,一幅流动的“平原农忙图”跃然纸上。李佩甫捕捉到的,正是传统乡土生活中那些具有文化性的永恒瞬间,“姥姥的村庄”由此成为品咂中原文化的诗意意象。
当然,这种田园情感并非纯粹的牧歌,即使在《红蚂蚱绿蚂蚱》这样情感浓郁的小说中,也有反田园的理性审视潜伏其间。只不过前期创作中,分析理性大体被诗意的乡恋所笼罩。到了《羊的门》《生命册》时期,哲理思辨逐渐压倒了单纯的抒情。
对“人”的书写是李佩甫小说的重心,他写得最成功的,恰是那些浸透着中原乡土文化品性的人物。在《我的“植物”说》中,他说:“我是把人当作‘植物’来写。”这并非简单的比喻,而是一种叙事观念——追求人与土地、人与文化的同构,通过人物直达中原文化的内里,形成人与植物的同构。
循此需求,他找到了豫中平原的“植物”,用具有区域地理特性的植物暗喻生活于区域文化内的“人”的个性。小说中,他习惯以起兴的方式用植物引出人物,用不同植物的不同习性象征人物的不同品性。《羊的门》开篇历数平原上常见的二十四种杂草,用草的卑贱、渺小和在“败”中求生、在“小”中求活的习性,隐喻百姓“活小”的生存哲学。《城的灯》中用蒺藜多刺的特点,来写冯家昌性情的坚硬。《平原客》以麦子的成长过程暗喻李德林的“形变”。这种“植物诗学”,归根到底强调的是人的“地方性”——既描摹人“此时”的样貌,更追问人“何以如此”的历史文化根由。
塑造人物与探寻文化,在李佩甫这里成了一体同构的过程。他习惯用精神分析的方式,细写一个人的来路与精神成长史,这一过程本身就是对区域文化精神的挖掘。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羊的门》中的呼天成。这位乡村政治家的养成,是一套完整的中原乡村政治文化机制的展演。呼天成既是中原乡土文化的产物,又映照出整个传统文化政治结构的深层秘密。
同样的思路,延续在《城的灯》中的冯家昌、《生命册》中的吴志鹏、《河洛图》中的周兰亭身上。李佩甫把豫中平原的地域文化性格赋予人物,让人物成为区域文化的精神标本。
李佩甫小说中有一个重要现象:他高度重视“背景”的刻画。他的笔下,“背景”不只是烘托性的景物,更是具象化为中原大地的历史积淀、现实困境与文化传统,成为与人物同等重要的叙述对象。
这种“背景”意识,首先让他继承了五四文学的启蒙精神与国民性批判主题。与单纯的批判不同,如李佩甫所言,“土地就是这样的土地,人就是这样的人”,他更着力于展示“背景”如何一步步造成人格的缺陷,并在情感上倾诉这一过程的无奈与合理。这种强烈的情感与理性冲突,在《羊的门》《城的灯》中尤为突出。到了《生命册》和《平原客》,他的笔触更进一步,开始反思这庞大的“背景”本身与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之间的关系,思辨意味愈发浓烈。李佩甫的文化书写由此从诗意抒情、以人写文化,走向了直击文化本体的叙事模式。
“背景”的凸显,也造就了李佩甫小说独特的美学形态。他的语言深得中原乡土文化神韵,尤其是反复出现的一种话语模式——“在平原/乡村,……是/叫……”。在《羊的门》中,这种句式密集排列:“在平原上,草是在‘败’中求生、在‘小’中求活的”“在乡村里,脸面是活人的招牌”“在平原,‘投降’几乎是一门艺术”……它们如词条一般,解释着平原的风物习俗、性格特征、生存哲学。《城的灯》甚至直接嵌入“《上梁方言》的注释”,以民间释义罗列近30个方言词,将语言还原为活生生的乡土生活。这种写法赋予小说浓郁的“地方志”美学韵味,使文本散发出独特的中原乡村叙事气质。
从诗意的田园素描,到以人物写文化的深度开掘,再到对“背景”本身的审视与反思,李佩甫的创作完成了一次次对中原的文化探寻。他的小说是一座立体的中原文化志,也是一个当代作家对土地、植物与人的关系的深切回答。他写中原乡村,并非一味怀旧,而是紧扣时代脉动。他不仅看到田园诗意,更看到社会变革中城乡文化的尖锐冲突、现代文明烛照下乡村传统的保守与溃败、经济浪潮中乡间精神的失守与蜕变。他的笔触从乡村延伸到城市,记录着中原大地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复杂表情。在他的小说里,历史、现实与文化是三位一体的存在,文化的永恒性与时代的变动性同时得到呈现,这才是他现实主义美学品格得以生成的根本原因。
(作者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博士,就职于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