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举措,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中共河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营造“五个环境”,其中之一就是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营造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就要坚持系统思维、聚焦企业需求,以流程优化破解堵点、以服务升级回应痛点、以制度创新打通难点,让各类经营主体在准入、经营、退出全流程中感受到便捷、高效与可预期。
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具有 “三重核心价值”
能够打造发展加速器。一方面,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推动“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落地,将企业开办、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办理时间大幅压缩,避免企业在“来回跑、反复交”中耗费精力,让经营主体把更多资源投入生产经营与创新发展。例如,通过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数据,实现企业开办 “一网填报、多证同发”,将原本需要数天的流程缩短至1个工作日内,显著提升企业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助力经营主体活力持续释放。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意味着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包容审慎的制度空间,让敢闯敢干的经营主体心无旁骛谋发展,推动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长、质量不断提升。
能够架起服务连心桥。营商环境的核心是“以企业为中心”,便利高效的本质是“服务围着企业转”。一是实现政企沟通零距离。通过建立常态化政企对接机制,如企业服务日、政策直通车、线上意见箱等,及时倾听企业诉求,精准解决企业在融资、用工、用地、用能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避免政策空转、服务悬空。例如,针对企业反映的融资难问题,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精准匹配信贷产品,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推动政策落实高效率。对涉企政策进行系统梳理、集中解读,通过政策计算器、精准推送等方式,让企业快速知晓、便捷享受税收减免、补贴扶持、人才引进等政策红利,避免企业因不知晓、不会用错失发展机遇,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精准滴灌。
能够筑牢稳定压舱石。稳定可预期的环境是企业安心经营的前提,而便利高效的服务则是稳定预期的重要支撑。一方面,保持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避免因政策频繁调整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对确需调整的政策,通过提前公示、设置过渡期等方式,让企业有充足时间适应变化;同时,将成熟的改革举措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的出台,为企业经营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强化权益保护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保护机制,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让创新型企业的核心权益得到快速保障;同时,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实行 “首违不罚”“容错纠错”,既维护市场秩序,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让企业在稳定环境中放心投资、长期布局。
营造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要做到 “三个坚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营造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的根本保证,必须贯穿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发挥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用,各级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 负总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避免部门各自为政、政策碎片化,形成 “全省一盘棋” 的改革合力。二是推动党的领导与改革实践深度融合。在政策制定层面,围绕企业需求与发展痛点,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确保改革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在改革推进层面,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审批改革、服务升级等难点任务,成立党员攻坚小组,带头破解堵点问题;在监督落实层面,将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纳入党委督查考核体系,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问责,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三是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通过党内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固化下来,完善党委领导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机制,如重大改革事项党委研究决策机制、政企沟通党委牵头协调机制等,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制度支撑。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企业是营商环境的直接感受者与受益者,营造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必须始终把企业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尊重企业首创精神。鼓励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改革,对企业在实践中探索的极简审批、柔性执法等创新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同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企业意见,通过企业家座谈会、行业协会调研等方式,让企业从 “政策接受者” 转变为 “政策参与者”,确保改革举措符合企业实际需求。二是聚焦企业急难愁盼解难题。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审批繁琐、融资不畅、维权困难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例如,针对项目审批中的堵点,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针对企业用工短缺问题,搭建跨区域劳务协作平台,帮助企业精准招引劳动力,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将企业满意度作为检验标准。建立科学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将企业满意度、经营主体增长数、项目落地效率等作为核心指标,避免 “自说自话”“自我评判”;定期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对评价靠后、问题较多的部门及时督促整改,真正让企业成为营商环境的 “阅卷人”“评判者”。
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依规相结合。改革创新是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的动力源泉,依法依规是保障营商环境稳定性的底线要求,二者必须协同推进、相辅相成。一是以改革创新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敢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式与路径依赖,在审批模式、监管方式、服务手段等方面大胆探索,如推行告知承诺制替代传统审批,运用信用监管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通过智慧政务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等,以创新举措破解流程多、效率低的难题。二是以法治保障改革行稳致远。将改革创新纳入法治轨道,确保所有改革举措不违背法律法规基本原则,对涉及突破现行法规的改革试点,依法按程序报批,避免无序创新、违法改革;同时,加快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制度,如制定地方层面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政府服务职责、企业权益保障等内容,让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实现 “放管服” 改革与法治监管有机统一。在“放”的同时强化 “管”,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避免监管真空;在“服”的过程中坚守法治底线,确保政府服务不越位、不缺位,既为企业提供便利,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让改革创新在法治框架内释放最大效能。
营造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要构建 “四个关键体系”
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是企业感受营商环境最直接的窗口,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需要聚焦“减环节、优流程、提效率、强服务”。其一,推进审批服务全流程优化。全面梳理涉企审批事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环节,合并重复审批事项,对关联度高的事项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同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责任主体,通过流程图公示、进度跟踪等方式,让企业清晰知晓办事流程与进度。其二,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打破数据壁垒、“信息孤岛”;推广“掌上办”“自助办”,将社保缴纳、发票申领、资质变更等高频事项迁移至移动端,让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此外,运用大数据分析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服务精准度。其三,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态度、办理标准、反馈机制等要求,实现 “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加强政务服务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与服务意识,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现象,让企业享受更优质、更规范的服务。
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体系。公平是便利高效的前提,只有市场环境公平有序,企业才能安心经营、公平竞争。其一,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一视同仁,严禁设置隐性门槛,保障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其二,加强产权与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物权、债权、股权等权益,坚决防止强征强拆、随意查封扣押等侵犯企业产权的行为;同时,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一站式保护机制,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为创新型企业保驾护航。其三,规范涉企执法监管。推行柔性执法、精准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明确轻微违法行为的容错清单,避免“一刀切”“运动式” 执法;同时,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严禁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确保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构建精准有力的要素保障体系。要素保障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构建精准有力的要素保障体系,需要聚焦企业在资金、人才、用地、用能等方面的需求。其一,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如首贷续贷、知识产权质押贷、供应链金融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降低担保费率,为企业提供增信支持;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其二,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建立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机制,为企业输送技能型人才;同时,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在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此外,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人才评价,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其三,保障用地与用能需求。科学规划产业用地,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推行弹性用地、长期租赁等模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同时,优化用能配置,对重点产业项目、高新技术企业优先保障用能指标,避免拉闸限电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确保要素供给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价监督体系。评价监督是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指挥棒,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价监督体系,需要确保评价客观公正、监督精准有力。其一,建立多元化评价机制。除政府部门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外,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价,邀请企业家、行业协会代表参与评价过程,将企业满意度、经营主体增长数、项目落地效率、投诉解决率等作为核心指标,避免 “自评价、自循环”,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营商环境状况。其二,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与地方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对评价优秀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评价落后、问题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定期发布评价报告,公开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措施,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改革氛围。其三,健全全方位监督机制。统筹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构建多位一体的监督体系;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对企业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快速核查、严肃处理;同时,建立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公开曝光,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予以宣传,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