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3月30日下午,常委会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河南省献血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基本成熟,同时也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31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作了个别文字和立法技术方面的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卫健委、省司法厅、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31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将审议修改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
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表决稿),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省献血工作的实际,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通过。
以上报告和《条例(草案)》(表决稿),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