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6年9月24日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河南日报》 (2026年10月05日 第 04 版)

  省人大常委会:

  9月21日上午,常委会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河南省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根据一审意见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已基本成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22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作了4处文字和技术方面的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稿)。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以及安阳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23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将审议修改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

  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表决稿),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省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工作的实际,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通过。

  以上报告和《条例(草案)》(表决稿),请予审议。

河南日报文件 04关于《河南省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6-10-05 2 2026年10月05日 星期一